說 明:口含玩具或3歲以下玩具模擬牙齒咬合的標準測試工具.適用標準:F963-95,16CFR1500.52 備 注:咬力測試方法:1.目的:評定產品是否符合咬力要求。2.范圍:玩具可接觸部份尺寸等于或小于1.25±0.05in并且產品設計允許兒童插入口內的咬位厚度達到1.25±0.05in,深度至少達到0.25in。3.設備:咬噬測試器、壓力磅、計時器4.程序:4.1.樣辦在進行咬力測試前必須在室溫23±2度、濕度為20%~70%的環(huán)境內放置4小時。4.2.將測試部件按適當位置放入咬力測試器內深度至少達到0.25in,在5秒鐘內一至所要求磅數并保持10秒。5.判定:5.1.要求:美國標準:0~18個月25±0.5LBS18~36個月50±0.5LBS36~96個月100±0.5LBS5.2.判定:此測試不做判定只須做好測試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