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鄰居連鎖便利店女收銀員李某非法侵占公司業(yè)務款31.7萬余元,近日她因職務侵占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期間,李某利用在北京港佳好鄰居連鎖便利店左家莊分店內擔任該店收銀員的職務之便,多次侵占公司業(yè)務款共計317770 元,后被查獲歸案。法院認為,李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產(chǎn)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鑒于其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且在庭 審中自愿認罪,故對其從輕處罰。
好鄰居連鎖便利店女收銀員李某非法侵占公司業(yè)務款31.7萬余元,近日她因職務侵占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期間,李某利用在北京港佳好鄰居連鎖便利店左家莊分店內擔任該店收銀員的職務之便,多次侵占公司業(yè)務款共計317770 元,后被查獲歸案。法院認為,李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產(chǎn)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鑒于其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且在庭 審中自愿認罪,故對其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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